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加强佛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案号:20170013)的答复意见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7-09-25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   

 苏用和,张国英,梅荣能,李玉珑,梅永强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佛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案号:20170013)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由我局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并组织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公安局,市档案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佛山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一)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2014年3月,我市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部职能,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进行了整合,改变了以往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监管模式,确立以农业和食品药品监管两个部门为主的食品管理体系。这种两段式的监管模式有效解决了以往由于“多头管理、九龙治水”导致部门之间易相互争夺管理权、越界管理或者是互相推诿责任的弊端。市、区、镇(街)三级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形成由1个市局、5个区局和32个镇(街道)分局组成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架构。

   (二)各级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高。

一是国家层面对佛山食品安全工作关注程度高。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队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创新监管举措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二是省政府、省局对佛山的支持力度大。去年,佛山作为省内唯一一个地级市被确立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考评标准和考评细则起草工作委托给佛山市,表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佛山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肯定和信任。三是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高。去年4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我市高位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对区的绩效考核所占比重由0.56%提升至3%。今年3月8日,朱伟市长作客新华网“2017全国两”特别访谈,介绍食品安全监管“佛山经验”,明确提出通过五年的努力将佛山打造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四是财政投入力度大。市、区、镇(街道)三级财政建立起稳定增长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机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市各级共投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分别达到2.2亿元、2.7亿元和3亿元,年增长率达到23%和11%。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检验体系。

在完成食品药品行政体制改革的同时,我市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将原佛山质量计量检测中心食品部划入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成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目前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主要由卫计局、食药监局及农业局具体承担,部门之间食品(农产品)检测资源基本上实现资源共享。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主要由农业局负责,承担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佛山市政府于2004年就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目前,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8亿多元,共建成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个、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个、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32个,生产基地与市场检测室500多个,形成市、区、镇、企业(基地)四级覆盖,政府与企业双重把关的安全屏障。其中市、区两级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中有2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5家通过了省计量认证和省级农业部门考核,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2014年佛山市政府又制定印发了《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进一步提升完善检测体系和技术水平。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年检测农产品超过200万份,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把关。2016年,农业部、省、市三级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目前全市设置了覆盖全市五区共10个镇街的1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点,构建起了市区联动、部门联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2016年开展监测的16大类43个品种食品涵盖居民生活主要食品品种,共采集检测了3814份样品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27.64%,监测项目完成率为128.24%,超额完成了年度监测任务。市卫计局每年都会根据省下达的监测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围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食源性疾病等重点内容,从种植(养殖)、牲畜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从农田到餐桌”的各环节,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旨在通过掌握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中重点食品的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分布情况,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2013年1月,我市在广东省内率先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2015年8月,被省政府纳入首批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试点之一,2016年5月,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批准成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在创建过程中,我市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为基础开展各项工作,同时紧密围绕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领域和问题拿出自选动作,推行食品安全“十大重点工程”建设,包括: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过程管控效能提升工程、农产品市场管理提升工程、“放心肉菜”保障工程、“放心粮油”保障工程、食品安全标准化工程、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化工程、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通过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管控,创新监管机制,有效地防控住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年来,我市未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至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品抽检数量、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年全市食品(农产品)抽检数量4.02万批次,达到常住人口(743.06万)每年每千人5.41批次的数量,食品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7.07%,高于全国抽检总体水平0.27个百分点。2016年11月,市政府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佛山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行动(2016)评价显示,我市食品安全满意指数达到80.99%,同比2015年增长2.34%,再创新高。在2016年省食安办组织的全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居民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测评中,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3.03%,位列第一位。

    1.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佛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安全”的原则。

    2.实施基层监管能力标准化工程。制定《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各镇(街道)常住人口、监管对象体量确定监管人员、装备配备数量,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同时,对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提出“十个一”标准,我市南海区在此基础上还要求各村(居)配备1名食品安全主任以及1名以上协管员和信息员,以此搭建村(居)一级监管架构。构建日常检查“网格化”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根据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分布情况划分二、三、四级网格,明确监管人员的日常监管职责,做到有人、有责、有痕、有制度、有评价。加强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总计投入食品快速检测车15辆,为市民免费提供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猪肉“瘦肉精”含量等快检服务,受到市民好评。

    3.推行“两图两档两公开”试点。印发《佛山市食品安全“两图两档两公开”工作规范》,编制监管对象分布图、监管人员责任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政府监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做到有制度就有流程,有行为就有痕迹,有工作就有评价,有监管就有责任。

    4.建设食用农产品快检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建设标准》及“1+5+32+500”检测网络建设方案(1个市级检测中心、5个区级检测中心、32个镇街检测车或检测中心、500个市场检测点)。2016年投入检测资金3700万元,在农贸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及超市门店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快检体系,实现系统下达快检任务、自动上传结果、实时视频监控以及快检数据共享、结果分析应用的良好效果。

    5.“四小”综合治理。通过“两有两建两集中”,即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或登记卡,建立制度、建立标准,集中生产经营、集中监督管理的要求,疏堵结合,引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进入集中加工中心、美食街和划定区域经营,小食杂店逐一建档,对于无证无照、乱摆乱买等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逐步实现风险可控。

    一是推行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按照“政府扶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政府投入4000多万元,撬动社会资本2亿多元,建成并投入使用食品集中加工中心14个,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现有265家食品小作坊入驻,占全市小作坊总数的90%编制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仅能生产烧腊、卤水、豆腐和猪血4类地方特色食品;供应全市280个市场1000多个熟食经营档,辐射广州、清远、深圳等地;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推行小食杂店建档自查模式。结合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四边”(学校、车站、旅游景点、医院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小食杂店逐一建档,发动小食杂店进行自查,教育、督促无证小食杂店自觉领取证照,规范经营,并达到“十禁”要求(禁止无证经营、禁止超范围经营、禁止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商标侵权及过期变质食品、禁止发布违法食品广告)。

    三是推行小餐饮集中经营、统一管理模式。实施“一证多店”管理,如禅城区岭南站食加纷美食广场,由一家运营公司实行“六T”(统一洗消、统一粗加工、统一检测、统一办证、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制度)管理,整个美食广场申请办理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划片区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建立示范街、美食街等将小餐饮引入划定区域集中经营,如禅城区文华里美食天地,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吸纳餐饮服务单位32家,包括大型餐馆5家、中型餐馆20家、小型餐馆5家、快餐店1家、饮品店1家,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均达到B级(良好)以上,有5家被评为A级(优秀)单位。

    四是推行小摊贩登记备案、定时定点、规范经营模式。实行小摊贩登记管理,将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经营项目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案;设置经营时间相对统一、经营区域相对固定的摆卖点;达到“六个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标识、统一公示信息、统一着装、统一餐具、统一垃圾处理、统一查验记录,通过规范引导,提升小摊贩生产经营条件,规范小摊贩经营行为。

    6.引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通过市场导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家奖励5万元,撬动社会资本累计投入资金3.6亿元,对全市全部1000以上总计311家农贸市场实施了升级改造。9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驻场监管”,按照有专责的监管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醒目的监管标识、有统一的举报电话的“四有标准”设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驻场管理办公室,指导市场开办方强化日常检查和进货登记等管理。对全市总计534家农贸市场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按照总局关于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总体要求,以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手段,打造“1+10+100”示范超市,即不少于1家的国家或省级示范超市、10家市级示范超市和100家区级示范超市。在批发市场、超市实行烧卤熟食二维码追溯管理,实施“三品一标”农产品凭“码”入市。试点农贸市场“电子支付+检测追溯+责任保险”,延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票据、快检结果通知单、电子称销售小票等的应用链条,逐步推动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新修订《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办法》,奖励金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二是打造食品药品监管智库团队,市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三方共建华南食品安全研究发展中心,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库支撑。三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平台+监管”模式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与“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合作,明确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聘用送餐员为食品安全义务协管员,协助对在线商户食品安全监督。创造性地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专管员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机制,将全市4200多名流动人口专管员纳入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体系,织密织细基层食品全监管网。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把各级、各部门“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宣传教育,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二是建设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将食品(食用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建立涵盖监管部门、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网络。制定《佛山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和开发检测数据分析系统,将全市快检数据统一归集到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风险的科学研判和来源的有效追溯。三是规范监管模式流程。继续实施食品安全审计、质量受权人和责任约谈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企业自查、第三方审查相结合的“四维”监督检查模式,制定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二)大力推进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重点开展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开展区域分中心设置工作;加快推进省局评审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区、镇(街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平台升级改造,基层街镇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到达100%。二是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以信息化系统整合为重点,加强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与省局“智慧食药监”系统。建立监管对象的“一户一档”数据库,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装备的配置和信息系统应用。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溯源信息体系,全市食品重点监管品种可追溯率达到95%以上。三是构建快速高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市食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善食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部门及区域合作、社会协作、总结评估、信息通报、风险交流一体化处置机制。

(三)构建严密高效的全程监管体系。

推行以企业食品安全受权人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全面实施“两图两档两公开”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检验室建设和抽检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网购食品、网络订餐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和“明厨亮灶”工作,加快建立餐厨废弃物的统一收运、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大对集体食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四小”( 小作坊、小食品店、小摊贩、小餐饮),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场所,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集约化。

(四)从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执法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食品执法公正透明度。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治理行业共性隐患,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问题。加强食品安全高风险环节监管,在食品领域要重点整治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保健食品领域要重点加强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行为的整治力度。抓好量大面广的、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肉、菜、粮、油、酒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食品“四小”、学校及周边、旅游景点和农村地区等环节、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推动社会共治,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一是提升食品安全宣传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各种资源,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自觉维护质量安全。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力量,推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将食品安全监督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媒体沟通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共治合力。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建议 答复  

联系人及电话:石唯廷,0757-82789903

抄送:市府办公室、市人大选联委、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公安局市档案局市质监局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佛山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