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8年第25期 总第100期)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8-06-12  信息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文字   

2018年5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顺德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端午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了4大类,具体包括糕点(粽子)、餐饮食品(粽子)、蛋制品(咸鸭蛋及咸蛋黄)、食用农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合共150批次,经检验15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检验项目、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糕点

本次抽检糕点(粽子)98批次,9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二)餐饮食品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粽子)12批次,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三)蛋制品

本次抽检蛋制品(咸鸭蛋及咸蛋黄)10批次,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四)食用农产品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30批次,3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消费提示:

端午节将至,建议消费者多关注粽子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留意相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按照标签所示贮存方式保存;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煮熟,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发霉,或者口味不正的粽子;粽子不易消化,部分品种含糖量或脂肪含量高,老人、小孩、高血糖血脂患者不宜多吃。在购买粽子产品后应保留小票、收据等,如遇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端午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