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集体聚餐篇)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8-02-09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   

  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集体聚餐篇)

  

  春节期间,节庆节目较多,部分地区由于习俗及传统原因,集体聚餐较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举办集体聚餐的广大人民群众:

  对于大规模的家庭聚餐,建议尽量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单位举办宴席。要自办宴席的家庭,应注意从食品采购、贮存、烹煮、清洁等各个环节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大规模聚餐承办者应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

  大规模聚餐举办者应与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各自食品安全责任。

  宴席承办者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厨师要持健康合格证明,掌握必要餐饮食品安全操作知识,防范群体性食物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