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发〔2017〕17号)、《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佛机编〔2016〕9号)以及《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佛食药监科〔2018〕1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任务,我局局领导和各科室于2018年5月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局长分别与各分管副局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分管副局长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晰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职责,并要求对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科技和产业服务科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