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锅店就餐消费警示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5-07-01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   

一、外出到餐饮单位食用火锅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火锅店。

二、火锅的选料一定要新鲜、卫生,蔬菜、畜禽肉、水产品等应经妥善处理和彻底煮熟后方可食用,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生熟分离,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防止交叉污染;食物必须彻底煮熟,切莫贪图生嫩,避免食入寄生虫虫卵导致疾病;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四、选用火锅食材要拒绝美丽、“低价”诱惑。应避免食用的食品:颜色翠绿光亮的海带,雪白透亮光滑的蘑菇,一握就碎的或有刺激性异味、颜色非常白、体积肥大的水发食品,有怪味的黑木耳,又白又大的毛肚等。

五、防范所谓的“化学锅底”。消费者要小心刚端上来就香气四溢的火锅,因为火锅熬制的香味都是自然散发的,应该是越煮越香,而一端上来就香气四溢的火锅,很可能加了增香剂;如果麻辣锅的辣油透红鲜亮,这个锅底可能暗藏问题,因为正常情况下熬制的麻辣锅底应该是略有浑浊,透亮的麻辣锅底很可能是加了辣椒精或者火锅红。 

六、消费者要留意火锅店对自制火锅底料公示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2011年就下发通知,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状况时,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同时,消费者在火锅店吃火锅时,要注意保持室内通风,留意消防通道,加强防火意识,避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